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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博文化与北京汉仪签署授权协议

发布时间:2021-03-10  作者:kaiboss
 近日,我司与北京汉仪公司签署了部分字体授权协议。这代表着我司对该字库字体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着合法的使用权,字体的使用受法律保护,体现了我司对加强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。

对于目前许多广告同行任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商业字体,我司本着对法律的尊重、对客户的负责,义无反顾的选择尊重著作权,合法合理使用商用字体,这是新时代广告公司应有的担当。

开博文化倡导:尊重版权、合法合规使用字体,不要因为一个字引发知识产权纠纷,甚至触犯刑法。


近期出台的《刑法修正案十一》对提高了侵犯著作权罪(第二百一十七条)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(第二百一十八条)的法定刑完善了侵犯著作权罪的情形,主要是增加了侵犯表演者权利(修改后的第四项)和破坏权利保护技术措施(修改后的第六项)的刑事责任。将“文字作品、音乐、电影、电视、录像作品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”,修改为“文字作品、音乐、美术、视听作品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”。

简单来说就是:侵犯著作权不仅违法,还会被判刑,追究刑事责任。